余函(学号12153194)、饶敬文(学号20113052)两名同学因本学期未到校进行2017-2018学年的学籍注册、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均为正当事由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章第十二条、第三十条和《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八章第五十条规定,经学院决定,将予以退学处理。 自该通知公布之日起十日之内,请以上两名同学主动返校办理相关手续,逾期将视为该通知已送达且对该处理结果无异议,学院将不再受理任何申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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